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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于廖光展等学生旷课违纪处分的决定
发布时间:2017/09/20 14:43 作者: 来 源:

经统计,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以来,我系大部分学生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,按时上课,但15级工商4班廖光展等5名同学不遵守校纪校规,纪律观念淡薄,经常无故旷课,为严肃校风校纪,及时教育违纪学生,也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,现根据《学生手册(2015年版)》第三部分奖惩管理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章第二十条之规定,经管理科学系研究,报学生处审核备案,决定给予廖光展等4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;给予陈嘉豪同学警告处分。以上所有处分全部记入学生个人档案。

本决定自2017920日起生效,受处分的5位同学如不服本处分决定,可在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科学系提出申诉。

姓名

班级

处分级别

旷课节数

廖光展

15级工商4班

严重警告

26

陈佳彬

15级工商4班

严重警告

24

张徐程

15级工商4班

严重警告

22

黄志伟

15级工商4班

严重警告

20

陈嘉豪

15级工商4班

警告

16

管理科学系

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